关于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关于2023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工作的通知》,为配合人民银行做好2023年度国库年终决算工作,确保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湖北税(费)缴纳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2023年12月29日20:30起,暂停办理采用银联或网联渠道缴纳税(费)的业务,包含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楚税通、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自助办税终端等途径的银联卡在线支付、扫码缴税、云闪付APP、支付宝、微信支付都将停止办理。

(二)2023年12月31日10:00起,停止办理批量扣税业务;11:00起,停止办理退库、更正、免抵调、撤销等业务;12:00起,停止办理实时扣税、银行端缴款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日00:00起,恢复所有渠道税(费)征缴业务和退库业务。

三、注意事项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缴税(费)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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