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教育厅公布
第二批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
(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名单
“荆州市—长江大学”教师教育共同体
名列其中
此批公布的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为2023年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申报入选者。此次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经有关地方和高校联合创建、共同申报,综合专家考察情况和教师教育改革实践工作基础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近年来,荆州市政府印发《荆州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荆州市教育局、长江大学签订《荆州市创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合作协议》,启动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设立“长江大学教师中小学工作站”和“荆州名师驻长江大学工作站”,共同组织在职教师培训和学历提升等,构建高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深度合作、共同培养培训教师的新机制。
据了解,组织创建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是我省教师队伍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通知中要求,各地、各师范院校要充分认识创建教师教育共同体的重要意义,学习借鉴首批教师教育共同体的经验和举措,找准突破点、抓实着力点、把握关键点,通力合作、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区域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培养与培训贯通、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贯通,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入选的教师教育共同体要认真落实方案、指引及各项要求,立足实际,坚持目标、实践和效果导向,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改革重点任务,系统、协同、有序推进教师教育共同体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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