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受外来污染传输、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污染累积影响,预测近期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存在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为防止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实施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4年1月6日11时起,终止时间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二、管控范围
荆州市中心城区(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洪湖市。
三、临时管控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工业源管控力度
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电能监控等非现场监控平台,对出现超标和异常的企业及时查处。加大对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现场检查督办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督促涉气排放大户按照黄色预警下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实施减排,全市涉气排放大户清单见附件。各地加强散乱污企业管控,安排专人实施包保,禁止散乱污企业私自生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进一步加大移动源管控力度
1.严格执行国四以下柴油货车禁行,下午18时—次日8时非道路移动机械、渣土车停止作业。在东方大道、西环路等重点路段开展移动源路检路查;加强重点区域内汽修店巡查管控,严禁露天喷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大高峰时段(下午17时—19时、上午7时—9时)易堵点交通疏导力度(市中心城区重点路段为:学苑路、荆东路、园林路、江津路、江汉路、荆沙大道、豉湖路、相府路等路段),减少机动车怠速产生的尾气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进一步加大扬尘源管控力度
1.加密重点区域主次干道、工业园区道路、工地周边道路等易起扬尘路段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夜间湿度较高,下午18时—次日12时以机械化湿扫作业为主,停止雾炮作业。(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2.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建筑物拆除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工地18时—次日8时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渣土、物料运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
(四)进一步加大生活源管控力度
1.利用油烟污染在线平台加大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力度,坚持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等原则,安排专人值守,加大餐饮高峰期(晚上17时—24时)油烟治理现场检查督办,严格查处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2.加大重点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蜂窝煤行为检查,严厉打击使用蜂窝煤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
充分发挥技防优势,加大无人机对重点区域的禁烧巡飞,及时妥善发现处置火点,坚决遏制秸秆、荒草焚烧火点频发、多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研判分析
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请各地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分管负责人靠前指挥、跟进督导,做好值班安排,加强信息调度,及时受理市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实时通过微信工作群报送本地本单位工作动态,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市级督导组将跟进各地值班履责情况,对值班制度不落实、人员履责不到位的单位及责任人将严肃处理。请各地各部门每日16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等通过邮箱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陈毅文 8810815 1073314590@qq.com
附件:全市涉气排放大户清单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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