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
根据荆州市公安局党委安排部署,专项整改工作督导组于2024年1月进驻洪湖市公安局,为了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现向洪湖市民征集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毒品范围
本通告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麻果)、氯胺酮(K粉)、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等毒品以及γ-羟基丁酸、依托咪酯、三唑仑等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举报范围
(一)举报吸毒人员的;
(二)举报贩卖、运输、制造、邮寄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制毒窝点的;
(四)举报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或者私人会所等场所存在涉毒问题的;
(五)举报涉及“笑气”、依托咪酯电子烟等违法犯罪线索的;
(六)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含公安民辅警)涉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972391000(郭警官)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所知的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受举报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举报人信息。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通告由荆州市公安局专项整改工作督导组负责解释。
荆州市公安局专项整改工作督导组
2024年1月26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