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近日,石首市公安局新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查获一名饮酒驾驶机动车人员。谁知,此人下车一句话,便令民警开始仔细打量他。
“都是老熟人,请问警官可不可以从轻处罚”,面对民警的盘问,违法行为人向执勤民警奇葩的“套近乎”,只是他自认为的“熟”只不过是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的经历。
通过民警核查,违法行为人湛某第一次违法经历是在2020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广州市公安机关查获,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违法经历是在2022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石首市公安局交警江北中队查获,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湛某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并未痛改前非,而是继续心存侥幸、酒精作祟,致使2024年3月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湛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湛某这样的“套近乎”,肯定于事无补,其三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只会得到严肃处理。目前湛某已被石首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记者:柳波/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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