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三块门板也要不了多少钱,我一时鬼迷心窍才拖了回来,谁知道要刑事拘留!”石首市大垸镇人苏某面对刑事拘留证,懊悔不已。
3月18日,石首市公安局江北中心派出所接菜贩陈某报警称,他摆在商贸城内卖菜的一块门板被盗。而就在昨天,他的一块门板已经被偷。他不知道嫌疑人为什么偏偷他卖菜的门板?民警向旺带队赴现场调查,经过追踪周边视频监控、走访辖区群众,逐渐锁定嫌疑人苏某身上。当民警来到苏某家,发现家中有三块门板,除了这回偷来的两块外,另一块门板,是苏某于2023年12月23日偷回的。在事实面前,嫌疑人苏某交代了三次驾驶电动车盗窃门板的违法事实。
3月17日、18日中午13时,67岁的苏某趁菜市场无人间隙,将陈某卖菜摆摊使用的两块门板使用电动车分别运回家。当民警问其为何要偷他人门板时,他辩称冬天劈柴烤火用。
苏某称,原以为小偷小摸价值不大,最多拘留几天。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目前,嫌疑人苏某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柳波/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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