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洪湖公安速破工地盗窃案

江汉风报道:聚焦主责主业 主动担当作为,今年初以来,洪湖警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对破坏、阻碍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果断亮剑。

3月22日9时,新堤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洪湖市城区园林路某小区天然气改造工地工具被盗。接警后,值班民警李林锋带领辅警王田田、宋诗明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初步锁定盗窃工地工具的嫌疑人吴某,并将此人信息传给该所综合指挥室民警张宏俊研判。

鉴于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办案民警遂电话传唤吴某带上盗窃物品到派出所投案。当日13时30分钟,正当办案民警在被盗工地现场取证时,发现一名中年人手拿电动水钻在案发地鬼鬼祟祟、东张西望,于是走上前询问,方知是新堤派出所传唤的嫌疑人。

原来,吴某接到办案民警的劝投电话后,为了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便带着盗窃的一套黑色的旧电动水钻还回工地了事,没想到被现场取证的民警逮个正着。在民警审讯时,狡猾的吴某只交代3月22日盗了一套红色的电动水钻。

经过民警举案说法,政策攻心,才吞吞吐吐供述,早在3月17日就在同一工地偷了一套黑色的电动水钻。

吴某以为将电动水钻放到工地“完璧归赵”就万事大吉,没料到警察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于是就交代了于3月17日和22日先后2次盗窃2套电动水钻的违法事实。

目前,洪湖警方依法对吴某治安拘留十五日,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柳波/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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