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联合举行执行案款发放仪式,向43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215万元工资。
据了解,这起案件因发包单位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承包单位收不到工程款,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向发包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该发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洪湖法院执行局坚持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原则,充分保障农民工工资优先受偿权,依法足额划拨该发包单位银行存款215万余元,并第一时间将案款发还给43名农民工。当宣读完相关领款规则后,现场爆发热烈掌声,两名农民工代表走上前来,将两面饱含浓浓谢意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洪湖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心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强化“繁简分流”,启动“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执行、快速执行,以雷霆之势确保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张薇/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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