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法院开展“荆楚雷霆2024”7月特别行动 躲?拖?执行法官火速出击:拘!

江汉风报道:7月24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开展“荆楚雷霆2024”7月特别执行行动,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派员对执行行动进行全程监督。

上午8时,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奔赴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干警严格依法办案,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拘传并张贴悬赏公告。

在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涂某向某公司支付11万土地使用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上门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涂某多次推脱,拖延履行。其行为对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江陵法院决定对涂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当日,涂某见到执行法官前来,欲驾车离开。执行法官当即逼停车辆,将其控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在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处被执行人陈某返还某服务公司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首次执行过程中,陈某主动返还5千元,承诺剩余款项将在2019年底前付清,至今却未履行。江陵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姚某被依法判处赔偿该案5名申请人共计1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督促并向其释法明理,希望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但姚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且态度恶劣。江陵法院依法决定对姚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考虑到姚某态度恶劣,可能产生过激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前,法院启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联合公安派出所对其进行提前布控,并邀请当地镇政府及村委会干部对其本人及家属进行劝诫和情绪疏导,在各方努力下,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江陵法院依法对姚某采取司法拘留。

今年以来,江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有效支撑下,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截至目前,共采取拘传措施39人,拘留19人,对330人采取限高措施,纳入失信名单76人,移送拒执罪2人。

(投稿人:吴婷婷/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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