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7月29日,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功救护一只池鹭,在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放归自然。这只是公安县大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这只池鹭是斗湖堤曾埠头村村民罗先生在池塘边发现。由于当时暴雨天气,无处觅食,池鹭被发现时已奄奄一息。罗先生主动与12345取得联系,交由县野保中心救护。
据救护工作人员介绍,池鹭系典型涉禽类,成年鸟体长约47厘米,翼白色、身体具褐色纵纹的鹭。栖息于稻田、池塘、沼泽、喜单只或3—5只结小群在水田或沼泽地中觅食,性不甚畏人。
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醒广大市民:“池鹭”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居民擅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如遇到类似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向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报告,不得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投稿人: 张旭/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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