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石首警方破获流窜湘鄂两省“毒狗”案

江汉风报道:两男子曾因盗狗被判刑,出狱后不知悔改,继续干起偷鸡摸狗之事。近日,石首警方破获一起流窜湘鄂两省的“毒狗”案。

7月21日,石首市公安局调关派出所接辖区某村文某报警,家中一条看家狗被人偷走。民警通过视频排查,锁定两名可疑男子骑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在省道用弩射杀路边一条狗,将狗带走。晚上11时50分,两嫌疑人又窜至某村射杀文某的看家狗,将狗盗走。

在石首市公安局犯罪侦查中心支持下,民警查明两个嫌疑人是石首市的田某(52岁)、付某(55岁),两人都曾因盗狗被判刑。民警抽丝剥茧,发现田某和付某盗狗后,大多数销往石首市湘鄂农贸城某店中,三个月交易额达两万余元。

7月22日、23日,嫌疑人付某和田某分别被抓获,交代结伙流窜湘鄂两省多县市,使用弩射毒镖的方式大肆盗狗的犯罪事实。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挖中。

石首市公安局调关派出所民警提醒,被毒杀的狗,狗肉组织中存在毒素,食用后可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严重者中毒甚有生命危险。收狗也好,餐馆买狗也好,一定不要购买没有检验合格的狗肉,顾客也不要轻易食用来源不明的狗肉,以防发生意外。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卢贻斌/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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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张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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