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公安县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依法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小专项,共办理涉营商案件21件46人,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保护市场主体人身权、财产权。依法严惩妨害企业生产经营及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犯罪,加大对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各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办理此类案件21件,逮捕5人,起诉28人。如对侵占公司资金174万余元的盛某依法法起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依法宽严相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在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既严格依法又充分考虑企业发展实际,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公开听证,提升案件办理透明度,既不一诉了之、也不一放了之,避免企业因案关停、工人下岗。在法律和政策限度内,做到保住主体、保住企业、保住就业,保住民生,依法对6起涉企案件做出不诉决定。
强化涉企规范执法司法内外监督。设立涉企案件受理“专门通道”,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加大涉企案件内部流程监控,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办结。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及时研判、开展监督,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等6份,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该部将继续加大力度,以办案为基础,对司法案件中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开展检察治理,不断促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投稿人:张庆培 /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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