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湖北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三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022)鄂1002民初410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该案中,被执行人湖北三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湖北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湖北三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荆州市月堤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788172384H
法人代表:杨敏,公司总经理
执行案号:(2023)鄂1002执30号
执行依据:(2022)鄂1002民初410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2801452.92元
悬赏金额
在我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之日起90日内,凡举报人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湖北三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经过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愿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8%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悬赏金领取方式
法院在举报财产处置完毕后三十日内,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金。
悬赏期限
90天
联系人:彭法官
举报电话:0716-8255770、18972168279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8:00
特此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9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