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9月26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荆州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昌林就条例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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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漳河是长江中游北岸一级支流,流域地跨襄阳、宜昌、荆门、荆州四地,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水资源、守护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沮漳河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沮漳河流域统筹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联动机制,影响了治理效能的发挥。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沮漳河流域保护确定为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协同立法项目。

开展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的具体行动,也是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实现“一河共治”的现实需要。条例将沮漳河保护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要求结合起来,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措施上,强调对沮漳河流域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同时,作为协同立法项目,条例专设一章“区域协作”,明确了跨行政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

条例共九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保障与监督、区域协作、法律责任和附则,将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