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处置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案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成功查获 1 起无经营许可证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案件,为全市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开了新局,严防报废回收过程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2024年6月14日,荆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在工作中接群众举报称,湖北某工贸有限公司疑似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遂即派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实施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非法拆解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熔炼铅锭,生产车间有1台冶炼炉正在进行熔炼,旁边堆放有大量正在拆解的废铅蓄电池、熔炼出的铅锭等。经称量核实,现场共有废铅蓄电池及拆解中产生的电池酸液、废铅板、熔炼废弃物69.34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均属于危险废物。分局立即对涉案废铅蓄电池车间进行查封,并将现场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和熔炼的铅锭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进行扣押暂存。经查,2024年6月以来,该公司法人段某及合伙人何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外地收集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转运回监利市进行拆解,熔炼成铅锭后外销。分局对段某、何某以“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各处罚金 14 万元。6月28日,因上述二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3 吨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罪”,该案件线索和证据已移送监利市公安局,并于8月26日刑事立案。

  执法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坚持顺藤摸瓜,抽丝剥茧,针对违法行为开展研判,快速锁定公司法人及合伙人为违法嫌疑人,为案件侦办奠定了坚实基础。经现场称量核实拆解废弃物超3吨以上,确定上述人员涉嫌环境污染罪,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案件发生后,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动联处,重点开展打击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无证经营、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全链条打击,着力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同时,荆州市加大对废铅蓄电池合法合规回收处理的科普宣传,强化回收处理全过程环境监管,对全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收集网点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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