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谢谢法官,帮我要到了工资,我心里总算是踏实了。”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联合松滋市工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张某于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入职某工程建设咨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该公司安排其在松滋市担任某项目监理工程师。后双方因为工资给付标准发生争议,2024年6月,张某于向松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补足工资差额等共计16万元。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该公司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9万元。公司不服该裁决,诉讼至法院。
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卷宗,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交流中,A公司认可劳动者所述事实,双方争议较小,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于是,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调解方案,平衡双方利益。一方面,法官引导A公司换位思考,理解劳动者的辛勤付出,希望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公司声誉。另一方面,法官劝说劳动者做出适当让步,有助于尽快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最终,双方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
近年来,松滋市人民法院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经营发展并重的“双维护”理念,巧用调解方式快速、高效化解劳动纠纷,受到了广泛好评。松滋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法院+工会+人社+N”模式,形成多元合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劳动纠纷调处机制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田晓军/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