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法院:巧妙破解“执行难”问题 为5起案件追回310余万元执行款

江汉风报道: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巧妙破解“执行难”问题,将3件劳务纠纷案件以及2件涉企案件共31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江某、陈某、吴某与被执行人A公司劳务纠纷三案,经洪湖法院审理,判决A公司需向三人支付10万余元劳务款。申请执行人B、C公司与被执行人A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案,经洪湖法院审理,判决A公司需向B、C公司支付300余万工程款。上述案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A公司未主动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查控,发现A公司账户已被多个法院强制执行,无资金,且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经实地了解,A公司在洪湖市新滩镇开发的地产租赁给了案外公司D,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载明,每年的租金为400余万元,租赁期限为10年。

该院向D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将应付账款支付至法院用以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经现场沟通,D公司当即通知财务部门向法院专户转账。目前,该院已将执行案款向当事人发放完毕。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刘小芬/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张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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