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矛盾争议“源头解”,征纳关系更和谐

江汉风报道:“我就做点小生意,上个季度营业收入又没超过30万,怎么还打电话通知我要更正申报和交钱?”近日,胡先生来到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情绪激动地向税务工作人员说道。

面对突发的争议矛盾,监利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费争议调解室迅速启动,税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着手处理。在调解室内,税费争议调解员与胡先生耐心沟通,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在今年二季度,有客户向胡先生的广告经营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胡先生便开具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应按照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胡先生的广告经营部属于定期定额户,系统自动申报的数据有误,故通知前来更正申报。

调解员向胡先生详细告知了具体情况,细心讲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政策规定,并全程辅导胡先生在电子税务局完成了更正申报和税款缴纳。


(调解员辅导纳税人更正申报)

问题解决后,纳税人胡先生高兴地说道:“不好意思啊,刚刚是我情绪激动了,现在搞清楚怎么回事了,还学会了更正申报,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不用跑来大厅啦!谢谢!”

今年以来,监利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完善税费争议分级分类处理机制,聚焦税费矛盾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实现矛盾争议“源头解”、征纳关系更和谐。自税费争议调解室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涉税争议32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监利市税务局将对税费争议调解室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提升“多层次、细分类、最优化”的涉税争议调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使涉税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一站式”化解。

(见习记者:周安一 通讯员:邹礼莹/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见习记者:周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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