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严冀钢辞去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严冀钢因工作调动提出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严冀钢辞去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严冀钢辞去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严冀钢因工作调动提出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严冀钢辞去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