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呼吁通讯运营商建立不良号码“黑名单”

近年来,短信、电话、互联网等信息骚扰已成为全民公敌,由此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相当严重。据统计,仅北京地区法院确认的2010至2016年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就有1.6亿多条。对此,中消协日前表态称,通讯运营商必须加强对利用通讯服务实施骚扰和诈骗行为的监控,建立不良号码“黑名单”,对问题多发、未尽到审查和保障责任的网点、平台及从业人员要严肃问责。

中消协认为,经营者应建立规范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制度,明确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通讯运营商要升级和创新安全技术手段,畅通消费者对异常号码、号码段、信号源的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不良号码“黑名单”,并及时有效告知消费者。

中消协同时呼吁立法部门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信部门依法严查各类“伪基站”、“钓鱼网站”等非法信息源,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消除骚扰诈骗类信息的传播渠道;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通讯诈骗案件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应对通讯诈骗的防控体系。

(作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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