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两级法院:双向评估“促双赢” 助企护企“稳发展”

江汉风报道:“谢谢法官,这下我们可以安心生产了!您放心,我们一定按时还款!”近日,石首某纺织企业负责人吴某一边接过调解书,一边向法官露出久违的笑容。看着案件如愿调解,当事双方都很满意,压在承办法官刘荣涛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2024年初,石首市某纺织企业因遭遇冰雪灾害仓库倒塌,棉纱受损,直接损失近200万元。为恢复生产重建厂区,企业现金流受到影响,导致还款延误,被银行起诉,要求该企业偿还借款本金283.9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受理案件后,石首市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刘荣涛上门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并听取企业自身的诉求和难处。考虑到实际情况,刘荣涛按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要求,将评估贯穿立、审、执等各个环节,最终企业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该企业按月支付利息、罚息,本金分四期还清。

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是从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双向分析和实质评估,最大程度降低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2024年3月,湖北省法院出台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提出在涉企案件评估过程中,更多参考当事人自评意见和司法需求,对涉案市场主体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质性分级评估。

“此前,我们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虽然也会主动向案涉企业了解情况,但评估在程序上仍由法院单方作出。”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以“十条措施”为契机,于2024年率先在石首试点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并逐步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广。

“双向”即企业填写涉诉经济影响自评表,从资金周转、企业用工、信用评价等方面,自评司法活动可能对自身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司法需求;法院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分表,结合企业自评情况,从企业基本情况、案涉标的额、影响情形等方面对影响程度进行评分,并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中作出评估认定。

“分级”即将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从高到低划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影响程度评分80分以上为红色等级,60至80分为黄色等级,60分及以下为蓝色等级,并分别由院长、分管院长、庭长进行过程监管。

“双向分级”评估制度的建立,为企业参与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充分表达司法需求提供了专门渠道,既促进评估结果更加客观精准,又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从“单向评估”变“双向评定”、从“泛化定性”变“量化分级”,实现了迭代升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不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在立、审、执各阶段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市两级法院涉企经济影响在线评估率连续两年达100%,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专项评查,组织评查涉企案件482件、涉企裁判文书130篇。完善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公布正面典型案例16个,对3个负面案例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整改,倒逼法官重视涉企案件司法服务效果,多措并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胡嫚嫚、胡威虎/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胡嫚嫚、胡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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