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千里,法援温暖人心

江汉风报道:“要不是法律援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2月5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受援人薛某不远千里赶到公安县司法局,将一面锦旗交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雪辉手中。

薛某是浙江省乐清市人,2017年与公安籍女子邓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随薛某在浙江生活,邓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离婚后,邓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抚养义务。2024年10月,因故失去工作,已经一年多没有经济来源的薛某因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犯了愁。其试图找前妻支付抚养费,却无法联系到人。当地司法所了解薛某的情况后,引导他通过电话向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帮其追讨抚养费。

薛某所申请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但其居住在浙江省,来公安县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耗时太长,且会增加经济负担。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开辟绿色通道,当天“容缺受理”此案,再通过线上办理的方式完善相关申请手续。

受理案件后,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同时启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经征求薛某同意,援助中心将案件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并代其递交了民事支持起诉申请书,希望加快调查取证速度,实现快立快审快结。

经查,邓某户籍已经迁移外地,相关证据材料需要重新调查取证,且需在户籍地法院申请立案。为节省时间,援助中心决定“一援到底”,启动异地协作机制,致函当地援助中心帮助调查取证,跨区域办理该案。期间,工作人员还跟薛某保持沟通,鼓励其积极生活。在承办律师和多部门的协作努力下,2025年1月15日,当事双方在当地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邓某支付抚养费4.2万元,并按每月800元支付后期抚养费至18岁。

“这面锦旗既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将继续坚持“应援尽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行政人的初心和使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荆司法宣/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佘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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