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构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新格局,依法助力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江汉风报道:近年来,金融市场日益繁荣,金融纠纷也随之增多。为高效解决金融纠纷,沙市区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多元解纷、多元共治、多元共享”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法院+仲裁+公证+银行”等多元解纷机制,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专业、高效的司法服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荆州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021年5月,赵某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贷款15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她无法按时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在双方协商无果后,2024年8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向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收案后,沙市区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托仲裁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仲裁员积极调解下,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这是我市首例金融纠纷诉讼转仲裁的成功案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诉讼案件代理人陈小青介绍:“按照传统的诉讼模式来说,我们会等待缴费通知、送达通知、开庭通知,时间达到2、3个月,现在新型机制我们将案件分流到仲裁途径、还有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诉前调解,这两个机制都可以达到司法保护,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间只需要几天,一周之内就可以拿到司法文书。这起案件我们是通过仲裁,和赵某达成一致,去仲裁做了调解文书,差不多三天左右就解决了纠纷。”

为进一步做好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工作,2024年,沙市区人民法院试点推行“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该院以“法院+仲裁+公证+银行”模式和金融不良债权“预查废”机制为重点改革切口,打造出一套“前期宣传引导+出具‘预查废’证明、中期诉前调解+纠纷分流、后期集约化高效审结”等“五步法”为核心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工程,促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沙市区人民法院朝阳路人民法庭法官姜涵表示:“首先,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时通过特别约定纠纷解纷方式,将部分案件分流至仲裁委或公证处,其次,通过法院执行案件终本库比对,筛选出无财产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由法院出具“预查废”证明引导金融机构将案件通过不良金融资产核销程序分流。最后,依托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和仲裁委等机构,开展诉前调解,对期限内调解不成且不能达成仲裁协议的,及时立案审理,最终实现减少流向诉讼环节的案件量。”

通过多平台、多主体、多途径的方式化解金融纠纷,不仅能缓解人民法院与日俱增的金融案件数量,而且能够通过发挥仲裁委、公证处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力量,提升金融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行长陶茂峰表示:“对于银行来说,类似于金融纠纷类案件是很常见的,法院推行的多元化诉前调解、非诉仲裁分流等新机制,能够更快捷、更方便、更高效的解决金融纠纷同时也节约了我们的诉讼成本、节省了诉讼周期。”

自该机制建立并运行以来,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2500多件,实现了金融机构参与诉讼更高效便捷、诉讼成本更低,法院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的改革目标。

沙市区人民法院朝阳路人民法庭法官姜涵介绍:“引导金融机构将争议解决方式变更为仲裁150余笔,向荆州仲裁委员会委派化解金融纠纷案件300 余件,办理金融纠纷类赋强公证1900余件,委托荆州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实施诉前调解案件120余件。我院的这一项改革机制,在'2024年中国营商环境50人论坛中'成功入选'中国地方政府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下一步,沙市区人民法院在仲裁调解中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探索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仲裁”优势,为建设平安荆州、法治荆州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胡嫚嫚、胡威虎/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胡嫚嫚、胡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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