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聚焦荆州:行政复议纠错率下降至11.5%,调解率升至44.5%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 张颖

近年来,荆州市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为契机,创新推出“三个三”工作法,高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荆州市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022年的35.9%下降至11.5%,调解率从2022年的35.9%上升至44.5%,为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政府有为,突出“三个作用”

荆州市突出政府主导作用,打造市政府领导带头挂帅、研究、调解、纠错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模式。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收件1316件,办结1093件,其中市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收件率从2022年的108件上升至403件。同时,荆州市构建“行政复议+法治督察+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大复议机制,形成“交、办、督、联、化、结、了”大联席机制,出台《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将调解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此外,荆州市还突出基层主动作用,出台《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市司法所、复议服务中心(点)、矛调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和信访事项依法导入复议渠道,近两年通过基层组织引流的案件数占新收总数的13.2%,案前调解成功率15.9%。

深化联动有力,建好“三种机制”

荆州市构建府院同台联动机制,市县两级府院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办公室全覆盖,搭建府院机制共建、资源共享、同堂共学、数据共通、日常共商、矛盾共议平台。荆州纪检监察、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建立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办法》,共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解决行政争议。

荆州市实现复诉动态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结合复议审理和法院裁判思路,指导县市区出台相关意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机构,明确功能区案件的责任主体,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发挥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实现审判前移和复议后移。2024年,全市复议撤回187件,判前撤诉94件。

此外,荆州市实现复议发改护航企业联动机制,市司法局与发改委、工商联等单位联合印发《荆州市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助力‘千家’企业服务、发动‘万名’干部宣传”活动,2024年全市共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130件,办结115件,其中市政府本级收到19件,办结19件,经调解和解6件,调解成功率31.6%,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锚定调解有效,强化“三项措施”

荆州市全面增强预防行政争议能力,复议机关主动扛起行政机关内部纠错职责,开展“全生命周期”培训,通过个别咨询、风险提示、参与评审听证等形式“渗透式”指导行政机关依法管理、规范执法、来访接待。2024年10月28日,市司法局启动第二轮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并根据评查结果编印《荆州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着力提升化解行政争议水平,对调解成功率较高的行政复议案件,复核先行,实行简案快办立纠;对疑难案件,组建“行政复议+职能部门”专班,首创“上门调查+现场听证”方式,共同研判解决实质诉求。荆州市还有效扩大复议调解品牌效应,市司法局通过前移调解阵地、扩大调解范围、延伸调解效力,深入指导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打造“荆司法调解工作室”品牌,该工作室成立以来,成功调解161件,调解成功率高达45%,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目前,荆州市各地已形成松滋“一米暖阳”、石首“周德照金牌调解室”、洪湖“徐伯说法室”、公安“小玲调解室”等系列品牌,复议调解成功经验遍地开花。

荆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源头预防推进复议指导“常态化”,以案前调解畅通复议化解“主渠道”,以听证审理提高复议监督“纠错率”,以复议“救济”形成便民利企的“长链”效应,全方位优化法治环境,不断提升荆州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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