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书金辞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书金辞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25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余书金因工作调动提出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余书金辞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