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石首法院一案例上榜

江汉风报道:近日,湖北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石首市人民法院一案例上榜。

该案中,陈某隐瞒已婚身份,通过社交软件与张某(女)相识相恋。一段时间后双方约定见面并在酒店多次发生性关系。后张某怀疑陈某已婚,多次向其询问实情,陈某坚决否认。张某求助警察,陈某才迫不得已承认已婚已育。张某认为陈某隐瞒已婚已育的重要事实,造成其无端成为第三者并致社会声誉受损,是对其人格权、性权利的严重侵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本案中,陈某隐瞒其已婚的事实与张某进行交往,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陈某的行为导致张某错误判断双方关系并付出了感情,使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第三者,侵犯了张某的人格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考虑陈某的隐瞒行为对张某身心健康造成的影响、陈某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判决陈某向张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承办法官介绍,当前随着各种社交平台的兴起,部分已婚男性在社交平台冒充单身人士,欺骗不明真相的单身妇女,使得妇女在金钱、时间、身体等方面进行付出、身心均受到伤害,该行为有违诚信和社会公德,应予以谴责和抵制。人民法院通过裁判制裁欺骗感情的行为,保护女性的情感权益和性自主权,彰显了司法公正。本案不仅是对女性个体的保护,更是对婚恋价值观的引导,也提醒年轻女性在网络交友时要慎之又慎,谨防上当受骗。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刘小芬/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张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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