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
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和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肉类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一)经营非法走私肉类产品,销售来源不明、未按要求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肉及肉类产品;
(二)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肉类产品加工制作餐饮食品,以及以鸡肉、鸭肉等冒充牛肉、羊肉;
(三)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犯罪;
(四)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犯罪;
(五)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犯罪;
(六)未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私屠滥宰的;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的违法犯罪线索;
(七)生产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
(八)炸油条、麻辣烫、现制卤菜、自制饮品、火锅、烧烤等餐饮经营主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
(九)涉及农村食品制假售假、生产经营“三无”“山寨”和商标侵权假冒食品的违法犯罪及其他犯罪线索。
二、举报原则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
(四)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为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公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举报电话:
公安县公安局0716—110、0716—5155001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16—5712315
来信、来函地址:公安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110号)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118号)
邮政编码:434300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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