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可全国范围内补办身份证 附312处受理点

记者今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后天(4月5日)起,我省将与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西藏、青海、新疆等省区开通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届时,湖北人可在全国各省市区补领、换领身份证。

据介绍,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是指居民离开户籍地到省内其它地方,以及其它省(市、区)长期居住,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需要补领、换领,可以在居住地补领、换领。首次申领身份证仍应在户籍地办理。同样,与我省开通了跨省异地办证业务的其它省(市、区)居民,在我省长期居住的,可以在我省补领、换领,无须返回户籍地办理。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的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去年7月1日起,我省先后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等5省市互通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办证,去年8月份与河南、四川、江苏、江西、广东5省开通异地互办,去年10月1日起,与北京、河北、山西、上海、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陕西、云南、贵州、宁夏、甘肃等13省市开通异地互办,后天起实现全覆盖。

省公安厅提醒,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不是在任意派出所或政务窗口都能办理,而应该前往专门设置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去年以来,我省受理省内异地以及外省(市、区)异地办证的窗口逐步增多,目前已有312处,名称、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以下表格。我省居民在其它省(市、自治区)居住需要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的,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咨询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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