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2016年度
荆州市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拟表彰对象和省级文明城市(县城)申报推荐对象的公 示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2016年度荆州市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拟表彰对象和省级文明城市(县城) 申报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文明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实
联系电话(传真):8465543
电子邮件:hbjzwmb@163.com
通信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屈原路37号荆州市文明办
邮政编码:434020。
荆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2014—2016年度荆州市级文明城市
(县城、城区)拟表彰对象
一、荆州市级文明城市拟表彰对象(2个)
松滋市、石首市
二、荆州市级文明县城拟表彰对象(3个)
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
三、荆州市级文明城区拟表彰对象(2个)
荆州区、沙市区
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
(县城)申报推荐对象
一、省级文明城市申报推荐对象(3个):
荆州市、松滋市、石首市
二、省级文明县城申报推荐对象(3个)
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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