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2017年高中招生计划政策出台

【全面实现全市2017年高中招生“零违规”】

记者今日(6月26日)从市教体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切实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实现全市2017年高中招生“零违规”工作目标,今年,荆州市规定省级、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
   
据悉,今年荆州市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实行属地招生。

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面向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县和洪湖市招生;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公安县招生。市体育运动学校、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外地公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同时,省级、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不含省教育厅下达的中外合作计划、市教体局下达的2所省级重点高中的“圆梦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

省级、市级重点高中和已批准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在规定的生源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控制在该校总计划的3%以内,其中,省级、市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的70%。

【省级重点高中继续实施“圆梦计划”,共100个名额】

今年荆州市继续实施“圆梦计划”,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各安排50个招生计划,招收乡镇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据悉,招生对象为初中三年均在农村初中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学校的校长实名推荐,其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开展学生国网学籍轨迹、实地调查核验等核查后报市教体局核审。

各直荐学校根据推荐名额,按照学生平时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在全市初中毕业调研考试成绩居年级前五名的学生中进行遴选。
    
各地推荐的学生“圆梦计划”仍需在平台上参加志愿填报,在全市2017年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结束之后,核审通过后的“圆梦计划”学生直接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取。

直荐生可通过报名号登录录取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为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益,“圆梦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单独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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