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7月31日前,荆州城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从荆州市卫计委获悉,7月31日之前,荆州市城区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此前,根据有关规定,荆州市公立医院的药品定价,最高允许在进价的基础上加成15%。
药品加成之后,市民在城区公立医院消费药品,将以医院在厂家的进价进行结算。

 

 

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对破除‘以药养医’、调整医疗收费结构,起到明显促进作用。取消药品加成,合理增加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还将有助于荆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取得更大实效,可引导市民“小病在小医院或社区医治,大病、重病上三甲医院”的就医观念形成。

 

据介绍,该项政策的落实,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原则上通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政府补助20%。关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方案,目前已报经专家评审、市政府同意。

 

同时,荆州市还鼓励城区市管民营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同步参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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