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湖北省“价比三家”信息发布制度》(简称《制度》)发布,荆州市也将实行“价比三家”信息发布制度。
昨日(7月18日),荆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制度的推行将有助于提升价格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公信力和影响力。
“价比三家”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必需品、大宗商品、地方特色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或者市场价格信息不对称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和频率为,主要食品副食品价格每周发布2次,主要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每周发布1次,生猪价格信息每周发布1次,中低档小轿车保养维修价格每月发布1次。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适应“价比三家”制度新要求,全省各地物价部门将通过PC终端、手机APP、数据共享交换等多种渠道获取价格数据,确保价格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对提供虚假价格数据的采报单位,将将按照《湖北省价格条例》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并取消采报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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