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警方侦办《长江大保护法》实施以来首起电打鱼案

“民警同志,我几天前经过古长堤长江段,发现一个人在使用电打鱼工具在打鱼,我知道电打鱼是国家严禁的违法犯罪行为,当时还拍了视频,过后越想越感觉应该报警,现来举报!”7月20日,一个青年走进石首市公安局大垸派出所,向民警报警。

值班民警邓克谨接待了报警人,查看了他拍摄的视频。原来,举报者是个钓鱼爱好者,7月16日19时,当他途经长江大垸古长堤江段时,发现一个中年人背着电打鱼工具,沿江边打鱼,旁边一个六旬老人在帮他捡鱼。这个钓鱼爱好者此前接受过长江大保护宣传,知道非法捕捞,特别是电打鱼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现在见有人公开进行电打鱼,非常气愤,便暗中用手机进行了拍摄。

大垸派出所所长张先乐非常重视,经实地调查,钓鱼地点位于大垸镇古长堤和新厂镇陀杨树交界处江段,这里地形复杂,要查清打鱼人身份,必须要认真调查。当日,民警邓克谨带队在大垸古长堤,新厂镇万家剅、陀杨树村一带进行排查,终于锁定嫌疑人系新厂镇万家剅村的袁某(男、48岁)。当晚,在新厂派出所配合下,民警将袁某抓获,现场缴获电打鱼工具。

据嫌疑人袁某交代,住在长江岸边的他也知道国家正开展长江大保护宣传,所以将以前的电打鱼工具放在家里没使用。案发当天,他喝了几两酒,便借着酒劲,扛着电打鱼工具跑到沿江偏僻处电鱼,在附近照看树林的马某见状不仅不劝阻,反而帮着在岸边捡鱼。打了四五斤小鱼后,袁某这才收手。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阶段。这起案件也是该法实施以来,石首市公安局侦办的首起电打鱼刑事案件。目前,嫌疑人袁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大垸派出所所长张先乐介绍,长江禁止非法捕捞以来,经过公安机关广泛宣传和严厉打击,在长江电打鱼现象已大幅度减少,而群众对长江大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对非法捕捞现象出面制止、举报增多。电捕鱼,它本身就破坏水质,影响水域生态的平衡,许多的鱼苗也会被破坏,水里的微生物、水的环境,整个都会受到影响。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

(记者:沈秋  柳波 通讯员:郑轩 袁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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