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通报一起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一、问题情况

2021年9月2日,石首市收到中央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石首市小河口镇天心洲村牧原集团养殖场,该养殖场三个分厂排出的污水污染周围水质,污水影响周边居民、污水排放到农田,气体有异味。

二、主要做法

群众反映排出的污水污染周围水质,排放到农田的问题。经核实,系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向农田进行沼液还田的情况。2021年9月3日,石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四个分场及周边沼液还田的地块,共13个点位进行了水样采集,结果显示水质并未超标。

针对群众反映排放气体有异味的问题。工作专班走访周边群众,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在进行沼液还田和养殖区域附近,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确有异味。2021年9月6日-7日,湖北湘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5个分场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监测结果表明,其臭气浓度最高为50 ,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三、整改成效

针对湖北牧原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石首市将从四个方面整改:一是要求企业向外的雨水排放口增设标识标牌及说明;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对排水、沼液还田等工作要严格把关,规范操作,防止扩大范围还田和超过农田承载能力;三是督促企业对沼液处理工艺进行升级,安装脱色除臭设备;四是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对沼液还田的各个环节进行公示,做好周边群众释疑解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根据限期整改方案,目前,企业已规范设置雨水排放口标识标牌,正在抓紧组织安装脱色除臭设备,减少沼液排放过程中的异味。制定沼液还田的规范台账,加强制度管理,避免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还田超范围或超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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