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城管“大改革”:组建城管委 扩大集中处罚范围

今天(11月3日),为期三天的荆州市城管执法骨干培训班圆满结束。来自武汉的城管专家罗叶莎从城管改革的机构设置、职能界定、关系调整等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班学员纷纷表示内容实在,对他们在城管改革后如何执法给予了很多参考意见,十分受益。

同时,荆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正式出台。

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纳入政府机构序列

《意见》指出,将综合设置机构,在原市城市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各县(市)、区成立城市管理执法局,具备条件的纳入政府机构序列,根据实际情况向乡镇(街道)派驻城市管理执法机构。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游峰告诉记者,过去,城管执法人员是事业单位编制,不属于行政单位,手中没有“真正的”行政执法权。这次改革将具备条件的城管纳入政府机构序列,这就让执法人员能够更加“理直气壮”的执法,一改原本尴尬的地位。

行政处罚权移交扩大集中处罚范围

《意见》指出,涉及工商、环保、水利、食品药品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一次性划转;涉及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分步移交,首批移交除涉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公积金、房产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首批移交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的行政处罚权。

“以前长时间以来,城管法定职权不清晰,存在多头执法、交叉重叠等问题,市民不满意,执法人员也觉得委屈。”游峰说,这次改革将涉及到民生、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城管,就能清楚明白哪些归城管。同时扩大了集中处罚范围,能够有效避免大范围的多头执法。

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统一

另外,《意见》还确定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配备比例标准,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今年将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统一,落实执法执勤用车、执法装备。建立人才引进制度,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到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作者:记者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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