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 荆州市司法局开展集中学习

11月3日下午,荆州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7年第11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汉平主持会议。

会前局政治(警务)部下发了《关于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17年第11次集中学习的通知》,明确了学习时间、人员范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和重点交流发言人员,为搞好专题学习进行了思想准备。

会上,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全文(第三部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关于组织(人事)部门防止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文件;传达了崔永辉市长在全市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的讲话精神、5份通报精神及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邓凤梅、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力、行财装备科科长黄发雄、政治(警务)部干部科杨晓青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在会上交流了学习体会。

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汉平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要用心学、常态学、结合学,要学以致用,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引领工作。

刘汉平强调,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司法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政治巡察整改和正在开展的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确保今年工作圆满收官,超前谋划好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

(作者:通讯员 曾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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