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这五大条件,“领军”企业可获重点帮扶!

记者今日(4月23日)获悉,荆州将选择一批在工业细分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核心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予以重点帮扶。力争培育120家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单项冠军、领军企业,以充分发挥全市工业领军企业在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全市经济发展水平。

百家领军企业培育对象一般应具备5大条件

【1】企业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建立起了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体系;

【2】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与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大专院校开展紧密型产学研合作,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技术水平省内领先或填补省内空白;

【3】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全业务流程广泛应用信息技术;

【4】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增长速度在50%以上,且细分领域单项产品(《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前8位或行业分类惯例)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排位前20名、省内排位前10名;

【5】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培育任务主要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积极服务百家领军企业商标注册,力争到2020年注册率达到100%,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名牌产品培育,争创国家地标产品和省名牌产品;促进企业开放合作,特别是推动百家领军企业加强对外贸易和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境内外重点展会和经贸洽谈,实现出口破零,扩大出口份额,出口增幅完成市定目标等分层级任务。

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提供法律咨询业务,帮助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与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涉外应诉及调查案件提供支持;加强金融财政扶持,积极对接省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拟由受益财政安排1000万元,市、县两级工业新增税收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用于奖励进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序列的企业。

百家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实行“双向”考核,压实工作责任。要根据培育条件,突出企业成长性,对照企业发展规模、效益及在细分市场领域地位等,强化环保、安全等约束性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对达不到培育条件和发展要求,且参与主动性不高的企业,予以摘牌退出。

同时,对各地各部门培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的单位,要追查问责。市、县两级绩考办将各地各部门百家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重点考核内容,实行加权计分制管理。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