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警方规劝一名湖北第二批悬赏通缉涉黑涉恶逃犯自首

10月9日,记者从湖北省江陵县公安局获悉,7日,江陵警方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成功规劝一名湖北第二批悬赏通缉涉黑涉恶网上逃犯李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今年9月28日,湖北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通缉第二批20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其中,荆州江陵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列为网上逃犯。

十一国庆节期间,江陵警方通过工作发现,李某很有可能潜回江陵过节,于是安排警力在江陵县三湖农场李某的住处周边进行摸排布控。经过几天的摸排,没有发现李某的踪迹。民警通过走访周围群众得知,李某有个姨妈也住在三湖农场。民警推断,李某极有可能藏匿在他姨妈家中。于是民警到李某姨妈家寻找李某。李某的姨妈出于保护李某的心态,未告知民警李某的踪迹。

得知这一情况后,江陵县公安局三湖派出所所长胡必勇、副所长刘君多次上门跟李某的姨妈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让她积极做好李某的思想工作。

10月7日,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李某终于在法律的威严和政策的感召下,主动到三湖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李某已被临时羁押在江陵县看守所,江陵警方正与沙洋警方进行交接。

据了解,2016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想要强行入股杜某在荆门市沙洋县的一处建筑工程,伙同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迫使杜某答应其非法入股要求。2018年9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9月28日,湖北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通缉第二批20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中,李某在列。

(作者:通讯员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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