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万元!湖北警方公开征集一团伙犯罪线索

据蕲春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艾都警事”:

2018年以来,蕲春县公安局打掉以管美华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管美华、管四华、张志鹏、吴剑钢、熊超、周颂等人)。通过后期侦查,又抓获一批同案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管美华,外号:“华哥”,男,汉族,1973年出生,蕲春县赤东镇走马岭人,于2018年7月26日被蕲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火元,外号:“元元”,男,1985年出生,蕲春县管窑镇管凉村人,于2018年12月25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段伟,外号:“皮蛋”,男,1979年出生,蕲春县赤东镇竹瓦村人,于2018年11月25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何胜超,外号:“超哥”,男,1983年出生,蕲春县漕河镇何大垸村人,于2018年11月28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何海滨,外号:“南瓜”,男,1989年出生,蕲春县漕河镇何大垸村人,于2018年12月28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王康,男,1993年出生,蕲春县管窑镇寒婆岭村南征街道人,于2018年12月8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胡景明,外号:“鸡儿”,男,1993年出生,蕲春县大同镇大同街道人,于2018年12月8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夏腾 ,外号:“光头”,男,1995年出生,浠水县散花镇三壕村人,于2018年12月20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王林军,外号:“老细”,男,1992年出生,蕲春县株林镇黄城河村,于2018年12月8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吕欢,男,1986年出生,蕲春县漕河镇何大垸村人,于2018年12月12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何文棋,别名:何文琦,男,1989年出生,蕲春县漕河镇大河口社区人,于2018年12月27日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为深挖彻查该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保护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以上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包括该犯罪团伙内其他组织成员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根据管美华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特点,重点征集以下线索:

1、房地产、市政工程等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强揽工程、土方施工、渣土运输、沙石料钢筋水泥供应等强卖强卖、强迫交易行为;

2、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放高利赌债、暴力讨债、软暴力跟脚讨债、非法拘禁、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

3、宾馆、饭店、网吧、寄售行、KTV、足浴、洗浴中心、赌场等行业场所收保护费“看场子”、充当地下出警队“摆场子”等行为;

4、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5、介绍、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6、矿山、河流领域非法采矿行为;

7、违规承包未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私房建设并从中非法获利,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妨害公务行为;

8、强占土地从事私房建设、小产权房开发,非法经营政府部门许可的行业;

9、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10、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11、该团伙成员所有的投资经营情况等。

请广大人民群众对管美华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配合政法机关对其进行严厉惩处。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蕲春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视不同情况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0000元;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公安机关敦促本案在逃犯罪嫌疑人迅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13—3876110

18108682048葛警官

举报邮箱:qcxdhbjbyx@163.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扫黑办

邮政编码:435300

蕲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