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查获一起非法电捕鱼案件 收缴野生鱼类200斤

1月19日,公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打击非法电力捕鱼行动中,现场查获电捕鱼渔船一艘,鱼获物200斤。

19日下午,公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值班人员接到电话举报,称在松东河有非法电捕鱼现象。随后,公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县公安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涉事水域,现场将非法捕捞者佘某、张某抓获,收缴渔船和野生鱼类近100公斤。

公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政刚介绍,佘某和张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禁止使用电打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目前,2名捕鱼者连同作案工具、渔获物已一并移交公安县公安局斑竹垱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经过派出所民警审讯,佘某、张某对自己非法捕鱼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县公安局斑竹垱派出所民警程梁说,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两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

近年来,公安县高度重视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和联合行动,依法整治各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电捕鱼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据介绍,电打鱼对水中的水生生物具有毁灭性的打击,对水中的鱼卵、大鱼、小鱼都有很强的杀伤力,严重破坏了水生生物的平衡性。公安县已经组建了4个巡查专班,对该县的天然水域24小时巡查,并联合公安机关对我县的非法捕捞进行严厉打击。

(作者:公安台记者 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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