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暗号”免费吃喝?查了!

据报道,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线索,组织全市统一行动,依法对杭州十余家组织免费吃饭刷好评的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中发现,这些企业根据某些“网红”商家的需求,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组织大量人员前往商家免费消费营造排队气氛,并在各种互联网评价平台进行虚假好评留言和高星级评价,扰乱正常的竞争秩序,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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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

凭“暗号”免费吃喝,数千名“吃货”涉及其中

据报道,杭州大学生小林每月生活费不多,却能经常外出,吃到标价不菲的“网红”西餐、日料等。室友非常羡慕,追问之下才发现,原来小林手机微信里有一个“杭州吃货福利群”,每天都有人发布“湖滨西餐,人均100,要求LV5,要求两个年轻人”“下沙火锅,人均100,要求LV4,报名私聊”之类的信息。

小林和室友报名去吃西餐,组织者提了不少要求。首先视频验证了她们的点评类APP账户等级,去吃饭之前要求按照指定的路径在APP上搜索这家店,并按照要求买套餐,到店后报上组织者给的暗号。

吃完一顿牛排,虽然味道并不怎么样,但是按照组织者要求,小林还是在点评类APP上写了精心编制的好评,并且附上角度完美的照片。截屏发给组织者后,买套餐的钱就转账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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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截图

“检查发现有百余家‘网红’餐饮商家、数十个类似的‘吃饭’微信群、数千名‘吃货’涉及其中。”杭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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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表示,高星级的评价应当通过更好的服务更好的产品来获得,而不应该花钱弄虚作假。刷评论、假排队的行为本质上是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明星道歉!“网红店”火爆背后可能涉及诈骗

近日,“演员马伊琍道歉”话题,冲上新浪微博热搜榜第一。

5月15日下午4时23分,马伊琍工作室微博发布声明称,接到上海经侦总队通知,马伊琍代言的品牌涉违法犯罪正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已于第一时间向该品牌提出解约通知,并积极配合经侦工作,工作室表示,如有其他受骗加盟商尚未维权,亦可私信工作室,将尽全力协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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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马伊琍代言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品牌茶芝兰是一个奶茶品牌。从去年年底开始,上海警方接到大量该品牌奶茶店加盟商户报警,多方侦查后发现其中涉嫌经济犯罪,并于今年3月23日将以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抓获。

经查,该团伙成立餐饮公司,搭建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同时还伪造多个品牌的授权文书,甚至在加盟商实地考察时,还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在奶茶店铺前循环排队,营造生意火爆假象,骗取加盟费。目前,警方已捣毁多个虚假招商网站,抓获90余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团伙以每人每日40至8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在奶茶店铺前循环排队吸引加盟商。在加盟商交纳加盟费用后,犯罪团伙则通过拖延门店选址时间、翻看地图随机选址、抬高装修采购报价、供应原料以次充好等方式消极履约,直接导致大量加盟店经营惨淡甚至关门停业。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

作为消费者,

不要随意轻信网络评价!

参与刷评刷单行为,

不仅容易上当受骗,

更容易成为网络诈骗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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