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撞了我?我撞了谁?荆州民警神速破案

云上荆州报道: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被撞后却不知道到底是被谁撞了,肇事驾驶员也不知道出了事,最近,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就破获了一起这样的交通肇事案,具体情况我们来了解一下。

5月31日上午,伤者的妻子孙女士将印有“一心为民 破案神速”字样的锦旗送到了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良手中,以表示真诚的感谢。

这件事还要从今年3月25日说起。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张良:当天上午9点多,市民王先生报警称他的家人在东方大道与复兴大道路口骑电动自行车时被车撞了,是什么车撞的他不知道,现在伤者双腿骨折,全身多处外伤,伤情还是比较严重的。

民警核实警情后随即开展调查。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张良:我们到现场勘查时,只看见当事人骑的电动自行车后座破损严重,现场所残留的碎片基本上都是这辆电动自行车的,当事人也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破案线索。

事发区域并没有电子摄像头,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在查阅附件一个加油站监控时,惊喜地发现了蛛丝马迹。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张良:这个监控比较远,看不太清楚是不是有撞击,只能说隐约看见当时当事人骑电动自行车路过事发区域,其身旁有一辆渣土车路过,随后伤者倒地,我们当时就怀疑很可能事故与这辆渣土车有关。

通过排查事发路段前后区域的监控,民警找到了当时路过的这辆渣土车,当时通过现场查看,并没有发现这辆车有撞击的痕迹。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张良:我们随后安排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渣土车右下侧的防护栏挂到了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防风帘并拖行电动车,渣土车的后轮再将电动车和伤者双腿进行碾压。

经过民警询问调查发现其在事故发生时并不知情,并没有逃避责任的主观意识,事后,这名驾驶员积极配合调查,并对伤者予以赔偿。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张良:这起事故中,第一是渣土车应该更谨慎的观察前方道路情况,第二电动车自行车也不应该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该起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提醒大家上路行驶时一定要各行其道,防止类似的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记者 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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