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荆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1.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职工上一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即按(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2.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1.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2023年荆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122.67元)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1368元;缴存基数下限按1950元(鄂政办发〔2024〕2号文件)确定。

2.驻荆州中央企业、省管单位,缴存基数上限可参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2024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行政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缴存比例各为12%,企业单位可在6%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部分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其他调整

1.降、缓缴政策

确因经济困难缴存基数不达标,要求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的缴存单位,由缴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表决同意,并报中心批准后办理。

2.补缴政策

凡之前年度未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可在办理基数调整后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进行补缴。原则上一年可办理一次补缴。

3.归集银行调整政策

各缴存单位须确定该单位银行基本户(名称、账号)和公积金归集银行缴存专户。缴存单位汇出、汇入账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凡随意变更归集银行缴存专户的,缴存资金一律退回。

4.清理单位暂存款政策

凡有暂存款的缴存单位,须对暂存款进行核对、清理,此项工作务必在调整工作开始前完成,如未按要求办理,将暂停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

调整时效

本次住房公积金调整执行时效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各项调整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调整。

调整范围及对象

2024年6月30日前,在荆州住房公积金各中心、办事处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在职职工。

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二)主要任务

1.核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单位信息重点核对单位名称、法人、经办人信息及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重点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等。

2.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按政策规定核定缴存基数、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确定职工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后,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所需资料及办理方式

1.所需资料。《2024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表》、《荆州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填写电子版本后打印盖章)、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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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方式。缴存单位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荆州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2024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表》)、《荆州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填写电子版本后打印盖章)、公示证明;下载手机公积金PC端登录后办理。

线下办理:前往各住房公积金营业窗口柜面办理,提供与线上办理相同电子表格和资料。

荆州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荆州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gjj.jingzhou.gov.cn        

手机公积金PC端:https://www.gjj12329.cn/download.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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