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钟芝清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曹松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甘长虹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决定任命:焦新强为荆州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刘志龙的荆州市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超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016年8月31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钟芝清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曹松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甘长虹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决定任命:焦新强为荆州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刘志龙的荆州市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超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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