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福利、公款吃喝…沙市区通报6起典型案例

近期,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中山街道黄家塘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代晶安排社区党委副书记、报账员王梦丽,将用虚假票据报销的资金、上级下拨资金,单位共建资金、截留的民政资金及社区其他收入等资金共计187981.8元设立“小金库”。

2014年2月和2015年2月,代晶安排社区民政专干邓艳以社区工作人员家属的名义,虚报冒领“两节”慰问金8000元,作为工作人员的春节福利:截留社区居民“两节”慰问金5600元,全部进入社区私设的“小金库”。2012年1月至2016年4月黄家塘社区以过节费、电话补贴和工作资金等名义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福利共计39400元。2016年5月24日,区纪委给予代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王梦丽和邓艳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月,中山街道植物园社区在为社区居民申报“两节”慰问金工作中,时任社区党委书记熊衍红和时任社区主任涂燕华以社区4名居民的名义虚报冒领“两节”慰问金2000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聚餐、发放春节物资。2015年1月,熊衍红和涂燕华按照同样的方式,以社区3名居民的名义虚报冒领“两节”慰问金1500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聚餐、发放春节物资。2016年8月1日,中山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熊衍红和涂燕华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2月6日,时任关沮镇凤凰村党支部书记牟帮志(现任关沮镇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主持凤凰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中,以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召开有关会议为由,先后26次安排41桌供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集体进餐,共花费38672元,超过工作餐标准,并于2015年1月在村财务报销。其中:凤凰村委会委员刘旋经手的集体进餐15桌,花费13958元;凤凰村委会委员陆继华经手的集体进餐11桌,花费12670元;其余15桌由该村选举委员会人员经手,花费12044元。2016年5月6日,关沮镇纪委给予牟帮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刘旋和陆继华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21日上午,时任关沮镇杨泗村党支部书记李传雄(现任关沮镇血防办主任)主持杨泗村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结束后,经李传雄同意在荆襄府安排7桌供参会人员集体进餐,花费6380元,超过工作餐标准,并于2015年1月24日在村财务报销。2016年3月21日,关沮镇纪委给予李传雄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5年11月19日下午,观音垱镇政府聘用司机李谦驾驶该镇公务用车鄂DW2972将单位领导送至区政府后,独自驾驶公车前往奥林香樟园小区内亲戚家吃饭,并将公车停放在小区内。当晚23时左右,李谦驾驶公车将其好友吴某、夏某送回住处后,驾车返回观音垱途中与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公车和出租车受到不同程度损伤。事后,李谦及时向单位领导和镇纪委报告了相关情况,并承担公车修理费用。2016年6月24日,观音垱镇纪委给予李谦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6年4月24日,关沮镇岳桥村委会委员田忠钧借其亲家为孙女操办周岁生日宴之机,在其亲家名下设宴4桌,由其儿子、儿媳收取礼金,具体金额田忠钧不清楚。2016年5月4日,关沮镇纪委给予田忠钧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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