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点,荆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

据荆州市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显示:1月18日自3时AQI持续上升,13时进入中度污染,17时恶化为重度污染,截至19日10时,受北方区域污染传输影响,空气污染有所加重,空气质量逐渐恶化至严重污染水平并已持续10小时。
  据预测:1月19日荆州空气质量将继续维持严重污染水平;1月20日,受静稳天气及湿度大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污染团继续滞留我市,空气质量仍可能维持在重度污染水平,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于1月19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预警应急措施。


  1.对建筑、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等施工工地每日监管两次以上,未达到“五化”要求的一律停工,有降尘设施闲置不用的一律停工整治,并予以重罚。
  2.增加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频次各1—2次。重点区域(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荆江大堤下堤处)洒水降尘4次以上(雨雪天气及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时,停止洒水作业),每日开展两次以上渣土运输车上路监管,对无密封措施渣土运输车、露天烧烤行为予以重罚。
  3.水泥、钢铁、化工、燃煤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临时减产限排措施,减少30%的污染物排放;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立即停止超标排放。
  4.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以及黄标车、沿途撒漏的运输车辆强化执法检查。
  5.对上路行驶的超载车辆、无油气回收装置或闲置不用的油罐车严格监管,每日不少于2次。
  6.每日对加油站开展检查两次以上,发现无油气回收装置或闲置不用的或不按标准销售国五以上油品的加油站,一律停止运营,并予以重罚。
  7.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增雨降尘作业。
  8.城区范围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9.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做好卫生防护工作,减少户外活动。
  10.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


  专家建议

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减少户外运动。减少举办露天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非公交交机动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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