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1月21日)获悉,根据相关规定,荆州对中心城区955户低收入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进行了2017年度的申报审核,经社区居委会受理,街办、辖区房产管理部门、辖区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符合保障条件家庭455户,取消500户。
中心城区应年审家庭955户,符合保障条件455户(其中年审通过363户,新增92户),不符合保障条件取消500户。
荆州区279户:符合保障条件96户(其中:年审通过81户,新增15户),取消183户;
东城街办111户:符合保障条件42户(其中:年审通过36户,新增6户),取消69户;
西城街办47:符合保障条件15户(其中:年审通过13户,新增2户),取消32户;
城南街办119户:符合保障条件37户(其中:年审通过30户,新增7户),取消82户;
郢城镇2户:符合保障条件2户(其中:年审通过2户)。
沙市区660户:符合保障条件350户(其中:年审通过277户,新增73户),取消310户。
朝阳街办76户:符合保障条件39户(其中:年审通过33户,新增6户),取消37户;
胜利街办123户:符合保障条件67户(其中:年审通过45户,新增22户),取消56户;
中山街办97户:符合保障条件54户(其中:年审通过42户,新增12户),取消43户;
崇文街办74户:符合保障条件43户(其中:年审通过33户,新增10户),取消31户;
解放街办274户:符合保障条件141户(其中:年审通过118户,新增23户),取消133户;
立新乡16户:符合保障条件6户(其中:年审通过6户),取消10户。
荆州开发区16户:符合保障条件9户(其中:年审通过5户,新增4户),取消7户。
联合乡街办16户:符合保障条件9户(其中:年审通过5户,新增4户),取消7户。
据了解,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发放租赁补贴;对未经过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及未参加年审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于2017年6月停发补贴。
另外,已退出保障的家庭,若符合保障条件,可在2018年7月到现居住地社区重新申请租赁补贴,按新增补贴程序办理,审核通过后从申请之月起到次年6月止并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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