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被执行死刑的“老虎”曾枪杀一女子 私藏91枚雷管

日前,经广州市委同意,广州市纪委对广州市公安局原巡视员黄志强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黄志强虽是长期从事公安、纪检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但是其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主要贪腐行为如下: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贵重礼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

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工作秘密,滥用职权;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及贵重物品,涉嫌犯罪。

这四项贪腐行为很具有代表性,我们在大多数落马贪官的贪腐行为中都可以看到,只是程度略微不同。然而,黄志强作为一名公安、纪检系统的干部,犯下这些罪行让人不可原谅。

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一审被判死缓

2017年5月27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一案公开宣判。其贪腐行为条目之多让人眼花缭乱,主要涉及: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武长顺在中央第五巡视组在天津巡视期间和亲信们提前统一口径,商量如何应对巡视组。巡视组调查武长顺期间,需要时刻做好防窃听的准备,因为武长顺作为公安局长,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

违反廉洁纪律: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40万余元。

违反工作纪律:武长顺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请托,包庇犯罪嫌疑人,使之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武长顺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3.42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01亿余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为使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获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上述公司人员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057万元。

最终,这位在天津民间被称为“武爷”的公安系统高官,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武长顺的死缓判决并不是最严厉的处罚,2017年还有一位在公安系统担任要职多年的贪官最终判决公布,而他面临的是生命的终结,这个人就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跟武长顺主要涉及的“钱袋子”犯罪相比,这个人的罪行令人发指。因为曾轰动全国的省部级高官杀人案主角就是他!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执行死刑曾枪杀一女子

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

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收购股权、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368万元。2015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杀害李某某的抛物现场进行勘查时,提取了赵所藏匿的一支转轮手枪、一支六四式手枪及49发子弹。同月23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体中心二楼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从保险柜内查获91枚雷管。

经查,赵黎平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与一般贪官不同的是,他还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并犯下了故意杀人罪。而赵黎平为何要枪杀李某某,留给人们很大的想象空间。

赵黎平不仅是一名副部级高官,而且还是一名高级警官。身为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高级领导干部,他知纪违纪,执法犯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作为十八大之后第一位、十九大召开前夕被执行死刑的“大老虎”,赵黎平的案件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决心。

公安系统是正义的象征,“有困难找警察”正是警察这一职业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的象征。诸如武长顺、赵黎平之流,严重损害了公安系统的公信力,可谓是害群之马。2017年年末,公安部第二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刘忠义荣获全国“公安楷模”。他长期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第一线,负责组织侦破全国重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每年出差办案200多天,破获上千起重特大疑难案件。曾牵头组织侦办甘肃白银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妇女案、贵州凯里杀害民警抢枪抢劫杀人案等9起久侦未破的命案积案,起到了极大的示范作用。我们衷心希望多一些刘忠义这样的实力干将,少一些侵蚀民众信任感的“蛀虫”。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强调,全党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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