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确保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比如,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有些该管的事没有管好或管到位,有些该放的权没有下放或放到位……
这些问题若不抓紧解决,将会影响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宏伟目标的实现,影响到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这就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当然,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必须通过创新制度安排,提高党和国家机构履职能力和水平,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就是要坚持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不断优化和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面向基层、服务民生的力量和资源,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人民生活就会一年更比一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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