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决定终止原告美国钢铁公司对中国钢铁的“337调查”,因原告不能证明其遭受了反垄断损害,不具有原告资格。
至此,这起历时近两年,针对中国钢铁的“337调查”宣告终止。商务部对此正式作出回应,赞赏这一裁定结果。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表示,中方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能够尊重事实的态度表示赞赏,中美两国是两大世界经济体,也是重要的贸易伙伴。中美双方有些分歧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需要尊重事实,公平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
2016年5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涉及宝钢、首钢、武钢等中国钢铁企业及其美国分公司共计40家企业。
调查源于美国钢铁公司向其提出申诉,指控上述企业在美国密谋修改产品价格,并控制产量和出口量,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贸易秘密和使用虚假原产地和生产商标识,违反了《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要求启动调查。根据程序,美方一旦裁定企业有违规行为,相关产品或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王贺军表示,这一次的指控包括了中国几乎向美国出口的所有钢铁产品,大约有28亿美元,涉及到中国所有的钢铁出口企业。这个案件能够应诉是我国政府、企业、协会,密切配合,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一个成功案例,我们今后还要借鉴成功经验,在处理其它的案件时妥善应对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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